污水通过邻居家排水管道排出惹出麻烦,两邻居对簿公堂
2024-08-18
只因清理化粪池改造排水管,邻里之间竟大打出手。李先生和张先生双方达成协议,李先生家修建排水管道,污水通过张先生家排水沟排出,然而管道未埋好,露天污水引发阵阵臭味。双方为此多次争吵,建墙、堵水管……甚至大打出手。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张先生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要求张先生赔偿。经一审法院判决,认为李先生的修建方案实际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影响周边邻居生活环境,驳回其继续排放污水的诉求。李先生不服提起诉讼,日前,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李先生和张先生住在同一个村子,两家是邻居。李先生准备清理化粪池,计划改造原卫生间排水,准备切开原公路段排水管再建新管,将水汇集到张先生家排水沟排出。2021年,双方在村民委员会的见证下达成协议:李先生家中下水经过三格化粪池过滤后,方能流入户外下水管道;户外管道一经修复后,任何个人不得对管道进行用途改变和损毁,管道属于村集体资产;人行道东边由张先生管理,人行道西边李先生房前由李先生管理。协议签订后,李先生着手开始修建排水管,排水管接入张先生家后院墙根原用于排雨水的排水沟。
等工程完工后,发现排水效果不尽人意。李先生修建的排水管没有全程埋入地下,排水管接入张先生家的排水沟后即呈裸露状态,污水直接在露天环境中排出。露天的污水散发出阵阵臭味,张先生家十分不满。
无奈之下,张先生将两家之间小路靠自家一边的土地用水泥板围起来。李先生的孩子见状踢翻了水泥板,张先生立刻把排水管堵住。2022年,双方为此发生肢体冲突。此后,双方为排水问题争执不休,2023年3月,李先生一纸诉状将张先生告上了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认为张先生违反调解协议,要求其排除妨害,恢复排水并赔偿损坏水管损失3000元。
2023年5月,此案开庭审理。经审理,法院认为李先生、张先生为相邻关系,李先生要求疏通恢复排水,其实质是要求法院支持其已经铺设的排水方案,是否支持其诉请仍然应当考察李先生已经铺设的排水方案是否合理。李先生认为其铺设方案已经村委会调解下由双方签订了协议书,是张先生违反了协议,但是协议书的内容仅为框架性协议,并未对排水具体方案进行约定。故李先生的排水方案是否合理无法通过协议书进行判断,仍应按照现实的排水情况来具体分析。
根据现场勘验结果,李先生家现有排水管线路最终出口在张先生家后院墙根的排水沟,污水从进入排水沟后即为露天状态,势必将影响周围环境卫生。污水还将向南流淌,有可能穿过短墙流向张先生家南面的小巷。露天污水影响的将不仅是张先生家,还影响张先生家南面的邻居,从而引发更多纠纷。因此李先生家目前的排水方案并不合理,如果继续按照李先生家现有排水方案实施,将损害张先生家的利益。
考虑双方是邻里关系,双方矛盾依旧无法从根源解决。为此,承办法官多次会同当地村委会、司法所进行现场勘查、调解。在法院努力下双方基本同意了全程埋管的排水方案。但因一些细节问题,双方最终未达成调解。
对于李先生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宣判后,李先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张先生出于保护自己的目的,在公众区域范围内阻断李先生的排水是进行自力救济,不构成对李先生的侵权。日前,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李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